新加坡劳工法:你的权利,你要知道
新加坡雇佣法律(Employment Act)保护几乎所有员工的基本权益,包括 EP 外籍人士。了解自己的权利,是在职场上保护自己的第一步。
一、Employment Act(雇佣法)覆盖范围
- 2019年扩大后,雇佣法覆盖所有员工(含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士,原来月薪超过 $2,600 的管理人员不受保护)
- EP 持有者:受雇佣法全面保护
- 家庭工人(女佣):由单独的法规保护
二、法定假期(Annual Leave)
| 服务年限 | 法定年假天数 |
|---|---|
| 不满1年 | 按比例(7天/年基准) |
| 第1年 | 7天 |
| 第2年 | 8天 |
| 第3–4年 | 每年+1天 |
| 第8年以上 | 14天(法定最高) |
大多数公司会提供超过法定最低值(如 EP 员工通常 14–21 天)。
三、病假(Sick Leave / MC)
- 门诊病假(Outpatient):最少 14 天/年(服务满6个月)
- 住院病假(Hospitalisation):最少 60 天/年(须医院证明)
- 须出示持牌医生开具的 Medical Certificate(MC)
- 雇主不可因病假合理次数而惩罚员工
四、公共假期(Public Holidays)
- 新加坡法定公共假期:11 天(含华人新年2天)
- 如因业务需要在公共假期工作,须额外支付1倍薪资(即共2倍工资)
五、薪资保障
- 薪资须在月末后 7天内 支付
- 加班时薪:正常时薪的 1.5 倍(月薪超过 $2,600 的员工可协议豁免此条款)
- 工资单须以书面形式提供(纸质或电子)
六、合法终止雇佣关系
雇主解雇的通知期
- 服务 < 26 周:1天
- 服务 26 周–1年:1周
- 服务 1–3 年:2 周
- 服务 3 年以上:4 周
- (或按劳动合同约定,取较长者)
不公平解雇(Wrongful Dismissal)
- 因种族、宗教、性别、年龄、残疾等原因解雇属违法
- 因行使合法权益(如投诉雇主违法)而被解雇,可提出不公平解雇投诉
- 投诉渠道:TADM(Tripartite Alliance for Dispute Management)
七、劳资纠纷处理渠道
TADM(Tripartite Alliance for Dispute Management)
- 网址:tadm.gov.sg
- 电话:1800-221-9088
- 提供免费调解服务,大多数案件可在 2–3 次调解后解决
- 如调解失败,可转至 Employment Claims Tribunal(ECT)裁决
ECT(就业申诉法庭)
- 索赔金额:$20,000 以下(普通);$30,000 以下(经工会支持)
- 须先完成 TADM 调解才可提交法庭
- 通常 3–6 个月内出结果
八、EP 持有者特别注意
- EP 被取消不等于立即失去劳工法保护——在新加坡工作期间的欠薪等仍可追讨
- 如雇主强迫你在 EP 取消后继续工作(而不帮你续签),这是违法行为
- 被要求签署放弃权益的协议:某些条款可能无效,建议咨询 TADM
九、常见问题
Q:雇主可以随意扣薪吗?
A:不可以。合法扣薪情况极有限(如旷工、损坏财物赔偿),且有上限规定。非法扣薪可向 MOM 投诉。
Q:被解雇需要裁员补偿(Retrenchment Benefits)吗?
A:雇佣法没有强制规定,但MOM 建议:服务每年给半个月薪资(非法定但属行业惯例)。合同中有规定者,以合同为准。